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公告2017年第18号,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国家规范化办理委员会于2017年7月12日同意发布国家规范起施行。原《视觉环境点评办法》GB/T 12454-2008一起废止。
本规范起草单位: 我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我国规范化研究院、北京清城品盛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罗莱迪思照明体系有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
本规范首要起草人:王书晓、张欣、张耀根、冉令华、荣浩磊、罗涛、刘启耀、吴彦瑜、囤静华、张滨、李媛、王忠泉、马晔、许建兴、典雅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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