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某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详文如下:
2024年7月,湖南省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第七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张家界市永定区某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8份监测报告涉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对该机构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情况移交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努力配合张家界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2024年7月,张家界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机构立案调查,并向该机构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经查,该机构出具的6份报告存在大肠埃希氏菌监测报告有检测结果,但均无相应分析原始记录,查培养箱无相关样品分析使用记录;
2份报告存在报告中有粪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但无分析原始记录,查培养箱无相关样品分析使用记录;
3份报告存在所签发报告中总大肠菌群均未检出,但分析原始记录中有记录,检测报告与数据原始记录不一致。
根据《检验测试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检验测试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一)未经检验检测的;(二)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
依据《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张家界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机构做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移交纪检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启动问责程序。
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性强,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手段越来越隐秘,在案件查办中,需要生态环境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紧密配合,加强联动,信息共享,从快从严查处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形成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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